佔中案轉介區院 陳健民指須重新考慮是否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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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5/25 17:52

最後更新: 2017/05/2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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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的佔中三子等共9名人士,早前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共6項控罪,案件今再提訊,押後至6月1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被告之一的陳健民在庭外指,現時被檢控的罪名與去年被捕時的罪名完全不相同,他們認罪與否須考慮控方證據是否屬事實,控罪是否適合及認罪會否影響到公民權利。

戴耀廷則指出,台灣地方法院早前裁定20多名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的人士無罪,他認為該案與本案相似,而本案的重要性在於影響全世界對公民抗命之看法。

另一被告黃浩銘表示不會害怕坐牢及被打壓,呼籲市民於7月1日參與遊行。黃又表示已申請法緩,擬就《裁判官條例》第88條是否違憲,並   擬就控方將案轉介區域法院的決定及今天裁判官的決定作出司法覆核。